4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朝阳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凌源天元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存储人民币冠字号码,受到警告并被罚款2.1万元。
中国人民银行朝阳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(朝银罚决字〔2025〕1号) |
序号 |

当事人名称
(姓名、职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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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
决定书文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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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法行为类型 |
行政处
罚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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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|
作出行政处罚
决定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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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限
(自公示之日起计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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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1 |
凌源天元村镇银行
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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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银罚决字
〔2025〕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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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规定存储人民币冠字号码 |
警告,并处罚款
2.1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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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银行
朝阳市分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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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4月15日 |
一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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